合规网标识码:执法监督/监察 行政处罚 事故调查与处理
广东省委托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暂行规定
颁布机构: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执法监督与事故处理
生效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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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委托乡镇(街道)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暂行规定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09年3月23日以粤安监〔2009〕88号发布 自2009年3月23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安全生产委托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暂行规定所称的委托执法是指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委托机关),根据需要,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设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受委托组织)实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