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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颁布令: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号 颁布机构: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适用领域 知识产权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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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号)


  《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已经2024年3月3日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24年8月1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27日


 
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2024年3月3日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24年8月1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
  (一)傈僳族阿尺木刮、塔城热巴、傈僳族瓦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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