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规标准 > 法规全文
操作说明
法规全文 法条导读
<
>
合规网标识码:合规管理 治理准则 内部控制

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广州市市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颁布机构: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适用领域 治理规则 生效状态 在用
法规摘要 修订记录 上位法规 相关文件
全文阅读


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广州市市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穗国资法〔2020〕9号)


各监管企业,各受托监管部门:
  为加快推动市属企业全面加强合规管理,有效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保障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广州市市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企业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12月1日

广州市市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广州市市属企业全面加强合规管理,加快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着力打造法治国企,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参照《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广东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市属企业是指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本指引所称合规,是指市属企业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企业章程、规章制度以及国际条约、规则等要求。
  本指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市属企业及其员工因不合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受到相关处罚、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本指引所称合规管理,是指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企业和员工经营管理行为为对象,开展包括制度制定、风险识别、合规审查、风险应对、责任追究、考核评价、合规培训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 市国资委负责指导监督市属企业合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市属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完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合规管理责任,全面构建合规管理体系,树立依法合规、守法诚信的价值观,不断提升广大员工的合规意识和行为自觉,营造依规办事、按章操作的合规氛围,确保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
  第五条 市属企业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
  (一)全面覆盖。坚持将合规要求覆盖各业务领域、各部门、各级子企业和分支机构、全体员工,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流程,树立全员合规理念,创建良好合规文化。
  (二)强化责任。把加强合规管理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内容。建立全员合规责任制,明确管理人员和各岗位员工的合规责任并督促有效落实。
  (三)协同联动。推动合规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纪检监察、审计、内控、风险管理等工作相统筹、相衔接,确保合规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四)客观独立。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对企业和员工行为进行客观评价和处理。合规管理牵头部门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其他部门和人员的干涉。
 第二章 合规管理职责 
  第六条 市属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推进合规体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履行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具体合规职责主要包括:
  (一)加强对本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牵头......

未登录只显示部分原文内容 继续阅读> 登录后可查看全部内容 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