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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颁布机构: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执法监督与事故处理
生效状态
试行
法规摘要
修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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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安监发〔2009〕49号)
各区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局: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真做好举报投诉办理工作,我局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告我局。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段纪伟;联系电话:83970837,13501399063)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时受理举报投诉和查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