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规标准 > 法规全文
操作说明
法规全文 法条导读
<
>
合规网标识码:食品安全 食品生产经营

江苏省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细则(试行)

颁布机构:江苏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食品卫生 生效状态 试行
法规摘要 修订记录 上位法规 相关文件
全文阅读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细则(试行)》的通知 (苏卫规(监督)〔2011〕3号 2011年12月7日) 各市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卫生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厅组织制定了《江苏省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细则 (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卫生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江苏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计划、立项、制(修)订、审评、发布、备案以及修改、复审等工作应当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但需要在江苏境内统一实施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以下简称地方标准)包括食品及原料、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与......
未登录只显示部分原文内容 继续阅读> 登录后可查看全部内容 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