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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网标识码:能效/能耗管理

(广东省)关于广东省水产品标识管理实施细则

颁布机构: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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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广东省水产品标识管理实施细则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2011年9月13日以粤海渔函〔2011〕734号发布 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水产品可追溯制度,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标识管理规定),结合本省水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特点和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水产品,是指来源于捕捞、养殖,未经加工或者仅经分割、保鲜、冷冻、干燥、盐渍、包装等初级加工的食用水产品,包括鱼类、甲壳类、贝类、藻类、头足类及两栖爬行类等。   本细则所称标识,指用于表明识别产品特性的各种表示的统称,包括文字、符号、数字、图形及其他说明物。   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产品生产和经营活动,都须遵守标识管理规定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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