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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网标识码:反不正当竞争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9起网络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颁布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司法解释 适用领域 公平竞争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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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公布9起网络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2023年9月26日)


  随着互联网领域竞争业态及方式的转变,借助技术手段,衍生出的数据爬取、流量劫持等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频发多发,刷单炒信、虚假交易、口碑营销等网络虚假宣传行为花样翻新,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既损害网络市场竞争秩序,也侵犯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利于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023年,市场监管总局继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部署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着力规范互联网领域市场竞争秩序,持续推动经营主体依法规范经营、公平参与竞争。截至目前,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6870件,其中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1209件。
  为有效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增强经营主体诚信守法、合规经营的意识,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现公布一批专项行动中查处的网络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一、天津面兜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
  案情介绍
  天津面兜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当事人)通过开发上货助手软件,提供商品信息数据“一键搬家”服务,在不同购物平台的服务市场上线运营并收取软件使用费。该软件通过调用第三方接口的方式,在未经数据源购物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同意的情况下,爬取数据源购物平台商品信息数据,并一键上传至其他具有竞争关系的购物平台。截至案发,该软件共爬取商品信息数据942万余条。
  法律依据及处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100万元。
  案情评析
  数据抓取在互联网领域是常用的技术,能够实现高效、自动地进行网络信息的读取、收集等行为的技术手段,其设计本意在于提高信息交换速率。而部分商家利用“爬虫”程序窃取他人店铺相关信息,直接挪用他人劳动成果,属于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此类案件的查办一方面有利于抑制互联网平台的无序扩张以及平台内商户的野蛮增长,减少互联网空壳企业,为合法经营企业提供生存空间;另一方面有利于提升社会对数字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助力推动相关领域配套法律的改进和完善。


二、王志刚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
  瑞丽市云瑞珠宝店经营者为王志刚(下称当事人),其在某平台内的“冰绿翡翠”直播间开展翡翠原石销售时,存在虚设场景、雇请缅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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