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安全培训机构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区应急管理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安全培训机构的管理,规范安全培训行为,保证安全培训质量,促进安全培训市场规范有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订了《天津市安全培训机构管理规定(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2年5月26日
天津市安全培训机构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高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