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渝国资发[2019]17号
市属国有重点企业:
《重庆市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已经市国资委2019年第25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法定程序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11月1日
重庆市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全面加强合规管理,加快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深入推进法治建设,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市国资委《关于全面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等国资监管制度,并参照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市属国有企业,是指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以下简称集团)。
本指引所称合规,是指集团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企业章程、规章制度以及国际条约、规则、生效法律文件等要求。
本指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集团及其员工因不合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受到相关处罚、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本指引所称合规管理,是指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集团和员工经营管理行为为对象,开展包括制度制定、风险识别、合规审查、风险应对、责任追究、考核评价、合规培训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 集团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加快建立健全高效运行的合规管理体系:
(一)全面覆盖。坚持将合规要求覆盖各业务领域、各部门、各级子企业和分支机构、全体员工,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流程。
(二)强化责任。把加强合规管理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内容。建立全员合规责任制,明确管理人员和各岗位员工的合规责任并督促有效落实,切实防止合规管理“推诿扯皮"。
(三)协同联动。推动合规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监察、审计、内控、风险管理等工作相统筹、相衔接,与生产经营各项业务相融合、相结合,确保合规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四)客观独立。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对企业和员工行为进行客观评价和处理。合规管理牵头部门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其他部门和人员的干涉,切实防止合规管理“走形式"。
第二章 合规管理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的合规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