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规标准 > 法规全文
操作说明
法规全文 法条导读
<
>
合规网标识码:工艺安全 风险/隐患管控

洛阳市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管理暂行办法

颁布令:(洛政(2006)30号) 颁布机构:洛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适用领域 生产安全 生效状态 在用
法规摘要 修订记录 上位法规 相关文件
全文阅读
洛阳市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管理暂行办法 (洛政(2006)30号 2006年3月3日)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豫政〔2004〕29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洛政文〔2003〕212号),为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建立和完善我市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费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境内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
未登录只显示部分原文内容 继续阅读> 登录后可查看全部内容 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