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规标准 > 法规全文
操作说明
法规全文 法条导读
<
>
合规网标识码:道路运输

杭州市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认定办法(试行)

颁布令:(杭交发〔2008〕46号) 颁布机构:杭州市其他机构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交通运输安全 生效状态 在用
法规摘要 修订记录 上位法规 相关文件
全文阅读
杭州市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认定办法(试行) (杭交发〔2008〕46号 二OO八年三月十七日)   第一条 为了准确认定、及时有效地排查整治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事故隐患,是指道路运输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道路运输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
未登录只显示部分原文内容 继续阅读> 登录后可查看全部内容 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