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海法发[1995]251号)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处),国家海洋局所属各单位: 《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已经1995年1月6日国家海洋局第一次局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报经国家科委审查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附件:1.国家科委关于同意发布《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批复 2.《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国家海洋局 一九九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关于同意发布《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批复 (国科发政字[1995]179号) 国家海洋局: 你局1995年4月21日报送的“关于审查并批准发布《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请示”(国海法发[1995]20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以国家海洋局名义发布此管理办法。 国家科委 ......